中房网讯 (杨洋/文)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是对2005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将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使土地资源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新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三权”分置制度,聚焦土地经营权流转,采用新名称,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主要就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增加了具体规定。
二是贯彻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作出新规定,明确了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查审核具体规定,以及建立风险保障制度的要求,以更好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三是围绕强化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补充新内容,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新《管理办法》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为保护广大承包农户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不是限制流转、捆住守法遵规经营主体的手脚。在要求地方建立健全准入监管制度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各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和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