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8月31日上午,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举行的《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召开,对《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解读。
《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管理办法》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范围规定在芜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管理办法》明确,由芜湖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共同成立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联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包括组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专家委员会,授权第三方机构负责受理测试申请等。
《管理办法》还对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申请条件、测道路测试申请、在芜湖市开展示范应用需满足的条件、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事故处理及违规操作责任等各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在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的做法上,在鼓励开展示范应用、支持摸拟商业化运营、推动测试牌照互认及建立通用检测项目制度等几点上,还做出了一系列的创新。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