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良好的养犬行为,可以有效减少犬只伤人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大江资讯记者最新获悉,芜湖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今天发布《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养犬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市民养犬行为。
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及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芜湖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养犬管理相关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各类犬只摸排,及时汇总数据反馈至各属地养犬办。
根据通知,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巡查工作,对占用物业公共区域饲养犬只行为及时发现并劝止,若涉事业主拒绝配合,应及时向养犬管理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对于在物业公共区域内携带犬只业主,应积极劝导业主为犬只束绳,实行全程牵引,主动避让行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制止犬只追逐攻击他人等危险行为,并督促携带犬只的业主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各出入口,加强犬只管理,阻止无主犬只、未束绳犬只进入,发现无主犬只要及时联系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各县市区、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要多形式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养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业主的安全意识,规范业主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