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司住房金融职能作用,助力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初始就业者等群体解决“居者有其屋”问题,现就调整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通知如下:
一、初始就业者、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中低收入家庭、进城务工农民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年利率调整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0.9倍;
二次住房贷款年利率不变,仍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60个基点。
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乡村振兴“安居贷”中的住房贷款年利率调整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0.9倍。
乡村振兴“安居贷”中的装修贷年利率调整为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45个基点。
二、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网签合同签订日期为认定标准。特此通知。
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